铁岭支队召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8-27 11:46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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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铁岭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消防法》《行政处罚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试行)》宣贯培训会,苗茂盛支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及协助消防监督执法文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首先邀请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奚鹏律师就《行政处罚法》《消防法》修改内容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增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面进行授课,他结合丰富的审判实践和大量的案例分析消防执法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如何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建议,并进行现场互动,对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答疑解惑。

奚鹏律师原为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中校警官,曾任消防部门科长、大队长等职务,专业从事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十六年,曾参与组织沈阳东北汽配城4.6火灾、沈阳万达广场8.28火灾、沈阳皇朝万鑫酒店2·3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曾借调公安部纪委负责公安纪检案件审理工作。长期为消防部门公职律师。现主要社会兼职为辽宁省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行政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文体与福利专门委员会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6--2017年度,荣获辽宁省优秀党员律师称号;2017--2018年度,荣获沈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称号;2018--2019年度,荣获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

支队火调专家张清武针对《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试行)》 起草背景、制定依据、重点章节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随后又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就办理火灾案件的整体流程及法律要点进行了细致讲解。

张清武同志原为公安消防部队上校警官,从事火灾调查工作三十年整,勘验各类火灾现场1500余起,火灾调查实战经验丰富,法律法规运用熟练,对火灾痕迹识别、分析、判定见解独到。现仍从事火灾调查工作,受任全国首届火灾调查技术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急部消防局《火灾调查与处理》系列教材编写者、编审者,全国首届火灾调查岗位练兵比武模拟火灾现场设计专家,辽宁省公安厅火灾调查专家组成员。坚持普及火灾调查和消防安全知识,为火灾调查服务,独立开办享誉全国的专业微信公众号《火灾调查那些事》,专注火灾调查法律、法规研究,火灾调查基本术语探讨及应用,痕迹物证分析与判断,专项火灾调查,火灾调查案例分析,三年多公众号推送图文、视频近600期,受到全国著名火灾调查专家高度评价和认可。

苗茂盛支队长就相关工作做出强调部署:

一要正确理解修改出台相关法律规章的意义。

要认识到此次法律规章的制定修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机遇,各级要在本次培训授课的基础上,组织深入系统学习,规范学法用法,确保融会贯通,进一步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放要放得好,管要管得住,服务要到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要切实抓好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各项工作落实。

要以此次《规定》出台为契机,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提高政府的重视程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解读,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查清相关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依法依规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彻底改变消防部门火灾调查单打独斗的局面。

三要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单位场所,要做到亲自抓、抓重点,全面掌握底数及消防安全现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紧盯重点问题、重大风险持续推进检查治理,要提请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固化会商研判、考评奖惩工作机制,不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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